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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23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表格填写、系统填报及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潇濛 时间:2023-04-28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表格填写、系统填报及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及登录审核

申报人员、中层单位管理员请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分别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中“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模块进行申报和审核,域名:https://hrss.jlu.edu.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申报人员使用手册》(附件1)和《中层单位管理员使用手册》(附件2)。申报人员、中层单位管理员登录账号为校内邮箱账号(不含“@jlu.edu.cn”)和密码,并按要求填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填报材料相关要求

㈠申报人员均须按申报年度填写相应系列《评审表》(附件3),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相应系列任职条件的要求进行填写。

申报中级及以下职务人员无需填写代表性成果,应删除《评审表》的“代表性成果登记”页。

㈡申报人员完成申报系统内操作后,将填写完毕的《评审表》word版提交至申报系统中。具体操作详见《申报人员使用手册》(附件1)。

㈢申报人员按照中层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交《评审表》中涉及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原件;提交“代表性成果登记”页中代表性成果的PDF格式文件,报中层单位。待中层单位相关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后,将代表性成果的PDF格式文件报学校。

㈣“破格申报”和“特别申报”推荐报告(附件4)

“破格申报”和“特别申报”的教师须由所在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申报资格,并分别出具推荐报告(逐人出具不少于1000字,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明确推荐理由。

㈤2022年进行同行评议未通过的教师,2023年度如继续申报,需要更新代表性成果。

㈥以标志性工作成果申报高教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由中层单位确定申报资格,并出具综合评价意见(附件5)。

三、中层单位相关工作要求

㈠中层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每位申报人的评审表格,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工作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㈡中层单位对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格、成果材料进行公开展示3个工作日。

㈢公开展示后的《评审表》经本人和中层单位再次确认无误后,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彩色扫描,需看清字迹、签名、公章,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1.“破格申报”和“特别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的推荐报告(附件4),须置于《评审表》尾页合并制作PDF格式文件(小于5Mb)上传评审系统。

2.以标志性工作成果申报高教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的综合评价意见页(附件5)须置于《评审表》尾页合并制作PDF格式文件(小于5Mb)上传评审系统。按常规业绩条件申报人员不填写综合评价意见页。

㈣中层单位管理员将PDF格式文件作为公示材料在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24:00前上传至申报系统(请先不要提交学校),上传系统后告知申报人进行公示前核定,核定期内申报人员和管理员仔细核对系统中的公示材料。材料核定无误后方能提交学校,提交学校后将无法更改。详见《中层单位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四、其他

㈠加盖公章后的《评审表》纸质原件和PDF格式文件,中层单位须留存备查。

中层单位评审阶段时,通过人员须上报《评审表》纸质原件及代表性成果的PDF格式文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㈡“公示材料核定期”结束后,系统中的PDF格式文件,申报人员和中层单位管理员均无权再进行修改。学校将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评审表格进行公示。公示后的《评审表》将作为申报人员参加本次职务聘任的最终申报材料,如后期有争议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各中层单位负有解释的义务和审核不严的责任。

㈢申报人的涉密成果必须进行脱密处理,方可填写在《评审表》中。

五、备案名单

请各中层单位于5月10日前使用校内邮箱发送《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推荐小组人员名单》电子版(excel版并插入电子签名)发送至科室邮箱jsgbk@jlu.edu.cn。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和人事信息中心联系。

聘任工作联系人:卢慧英韩 东 曹 阳李 晶

联系电话:85166483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45室

E-mail:jsgbk@jlu.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王守佳 邓 微

联系电话:85167743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743室

附件:

1.申报人员使用手册

2.中层单位管理员使用手册(审核阶段)

3.2023年各系列评审表

4.推荐报告(“破格申报”和“特别申报”教师填写)

5.高教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标志性工作成果综合评价意见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28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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