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热情,鼓励员工全面发展,学院从2021年开始,设立专项基金,对员工取得的重要成果、获奖等进行奖励。
一、奖励额度
每年人民币5-15万元,具体额度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二、奖励范围及绩点方案
1.员工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太阳集团tyc5997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
2.员工以第一获奖人或第一负责人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太阳集团tyc5997所获得的科研奖项或其他成果。
3.根据发表学术成果的水平和所获奖项的等级,确定以下绩点分配方案。
奖励项目 |
绩点 |
太阳集团tyc5997十佳老员工、自强自立老员工标兵、十佳研究生 |
500 |
在Cell、Nature、Science、PNAS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00 |
SSCI(1区、2区)、SCI(1区、2区)、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和学校确定的学科权威期刊 |
400 |
SSCI(其他区)、SCI(其他区)、A&HCI、其他CSSCI(含扩展板、集刊)收录的论文 |
300 |
公开发表的其他学术成果 |
100 |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和学术译著 |
300 |
获得李济考古学奖学金 |
500 |
获得李济考古学奖学金入围奖 |
200 |
获得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笹川良一奖学金 |
300 |
获得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学术成果类和社会实践类奖项 |
100 |
获得国家认证的发明专利 |
300 |
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
500 |
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
300 |
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获得者 |
100 |
说明:SSCI和SCI分区采用当年的JCR分区标准。
三、申报流程
1.本奖励由员工自愿申报,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最终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进行发放。
2.每年6月,对员工在去年7月至当年6月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统计。
3.论文类成果员工须提交论文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如在申报时未取得原件,请提交最近一次的文章校样或杂志社出具的刊发证明。
4.著作类成果员工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如在申报时未取得原件,请提交由出版社出具的图书版权证明。
5.其他类成果员工须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6.对于提交成果是否为学术成果以及未纳入以上奖励项目的成果,由学院评审工作组进行认定。
四、其他
1.本办法经太阳集团tyc5997第一届领导班子第71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议。
2.根据国家、学校或学院相关政策的调整,可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或废止,并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公布。
太阳集团tyc5997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