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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编辑:常丽丽 时间:2022-10-03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太阳集团tyc5997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有关规定,学校定于2022年10月3日至2022年10月13日开展2022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太阳集团tyc5997“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按立项计划进行;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核心问题工作方案;

5.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自检工作由学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立项项目组负责人登陆太阳集团tyc5997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员工端(https://jdcxcy.jlu.edu.cn/studentend)上报中期检查报告。

各学院“工作组”根据学科性质与特点,制定项目检查评分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项目的选题、教师指导、团队合作、项目进展、师生精力投入、实验条件保障程度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并登陆太阳集团tyc5997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管理端(https://jdcxcy.jlu.edu.cn/)进行审核。

对选题过大过难或空泛,本科生难以把握,不利于自主学习实验的课题,以及指导教师不重视,实验条件无保障,团队合作不顺利的课题,应予以终止。项目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项目结题时的重要依据。

四、申请变更

项目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可申请变更相关事宜,经学院审批、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后生效。可变更情形如下:

1.项目名称及实验内容变更。项目中期检查时经学院专家组评审同意,可以进行项目名称、研究范围、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微调,但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实验工作量不得减小。

2.项目组成员变更。项目组成员变更仅限人员替换,变更人数限参加人数的1/2以内,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变更,由原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经学院“工作组”审查,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负责人变更以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涉及事务。

3.指导教师变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学院可安排变更指导老师。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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