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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本科生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歌 时间:2023-12-11点击数:

校教字〔2023〕134号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按照《太阳集团tyc5997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发〔2023〕20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别开展教师自评和本科生评价工作,从教师自查、员工自评,员工对课程教学、教师讲授和员工学习效果方面客观反映课堂教学效果,提出建议、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安排

1.评价时间:

2023年12月11日8:00—12月25日16:00

2.评价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

3.评价任务:

1)教师自评:任课教师登录评价系统对自己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评价。

2)员工评价:员工登录评价系统,对学校、学院教学工作,自我学习成果,自己所修课程的教师分别进行评价,完成评价任务,评价问卷会即时反馈(匿名反馈)给各学院(中心)和教师。

二、评价系统使用说明

1.外网须先登录WEBVPN系统(网址为https://webvpn.jlu.edu.cn/login)访问“太阳集团tyc5997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本人太阳集团tyc5997邮箱,密码即邮箱密码,忘记密码可点击VPN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找回入口”。

2.校内网直接登录“太阳集团tyc5997教务管理系统”(https://iedu.jlu.edu.cn),点击左侧“教学质量评价”(电脑或pad端点击“教学评价”\手机端点击“评教移动端”)。教师点击“我的任务-教师自评”,员工点击“我的任务-员工评价问卷”,点击相应记录进入评价页面。评价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员工评价时,若有多名教师同授一门课程的情况,未给自己授课的教师可以点击忽略评价)

3.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价,参与评价员工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被评教师只能看到反馈意见,不能获得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

三、评价结果及反馈

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可实时进入“太阳集团tyc5997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价-教学调查-期末评价-统计分析”查看评价进展情况,任课老师可以在“评价我的”模块查看被评结果。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应及时查看“教学分析-数据分析报告”中的院系和教师个人评价分析报告。学院应及时进行总结,督促教师根据员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单位教学秘书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将相关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位教师和员工,及时组织学院师生进行评价,并鼓励师生积极参与、认真评价。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质量评估科李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85153819。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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